Copyright, Who's Right?專題前言
inertia — 六, 06/07/2003 - 17:01
在製作這個專題之前,許多blogger已經撩撥些許火花,我約略在此描述一番。最近崛起的《蜂報》於今年四月二十一日開始,以「我們快要成為罪犯」一文為開頭,嚴厲批判正準備闖關的「著作權修正草案」之後,tm(奶爸在家無聊筆記 )在自己的blog上張貼了We're the Fun Lovin' Criminals (1)(2)兩篇文章,以搞笑虛擬的手法創造了一個逃脫美國霸權與從屬台灣政府關係下的新出路。這篇文章隨後也被轉至台灣部落格與破胡同上徵求故事的續集,他希望除了《蜂報》上嚴肅的文章外,有沒有一些幽默的策略可以喚起迴響。不知道是不是議題太複雜,或者台灣面對之後的SARS喪失了幽默感,可惜沒有後續的討論與發酵。
之後,擦出火花的第一件事情,是看到iTune成功的討論。以及,tm 與zonble幾乎在同時連續對於聯合報新聞網的新聞授權政策,作出了快速反應與批判。tm 的〈天下奇觀 udn〉、〈新聞自由的終極殺手〉、〈udn 與 Good Journalism〉分別談及了此新聞授權政策的荒謬,而zonble的〈啥?高裝檢作假算是新聞嗎?〉、〈籲請聯合報系停止對社會的勒索〉、〈續談UDN:我說,「新聞授權政策」根本就違法!〉等文更從憤怒的玩笑演變成台灣blogger連署之姿,台灣部落格上也刊出了inertia的二篇「嘲諷」之作〈UDN 的好示範〉與〈艱難時候,需要幽默:還是關於UDN的新聞授權政策〉,並延燒至台灣blogger們聚集的藝立協火車時刻表上引發一波討論週期,在中國的blogger也注意到了此一消息,並準備持續追蹤,le zephyr 還認為這是台灣blogger又走在中國之前的一次證明。 台灣blogger的討論之所以值得介紹,除了blogger的敏感與個人式發聲的可貴外,更是顯露了資訊科技年代所賜予機會的好範例。這些意見與回應,在透過連結、討論、迴響、引用形成了一種矩陣式的意見網絡,快速地跨越主流/大媒體議題設定的能力,自決地形成一個有機的知識討論群。這種媒體景象(mediascpae)已遠遠超出了「著作權修正案」所討論的著作權與著作人格權背後無論光明或是骯髒的企圖。如果我能用更簡單的話來說明此一法案的最後也是最終問題的話,就是知識與資訊的討論與流傳,豈能簡單以財產論之?是為序。(刊於破報復刊262期) 延伸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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