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將東西盡量地往南方移,就會逐漸習慣「固著」,盡量像個家,花盡我所有財產。顯然的,它讓我更碎裂了。我少的不是家具或者燈。

三個家,兩個辦公室,我連一本書都找不到,一份資料在五部電腦裡搜尋,那些神奇的3C不會讓我與它們很熟,相反地,常常使我迷惑,在那一個硬碟與iPOD裡,在那一部電腦裡?在哪一個國外的主機上?還是學校的機器上?我孤單了四十幾年,不代表我已經習慣了。

我逃避不了看似喧嘩的孤單,逃避不了媽媽臉上皺紋裡的渴望。每個人都希望我可以作些什麼,從我這裡拿到什麼,鮮有人問我需要什麼?該給我什麼。

疲於奔命,盡量視情況自動歸類與出軌。我教我不熟習的,我學我不應該學的。

就這樣,台北南方遠方都不是家,家可能在某人身上,家在我那些可愛又煩人的動物身上,可惜現在只有漂亮的LED燈還有跟隨我十幾年的spender LS 3/5A的喇叭裡的Tom Wa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