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毒政策一直行不通,即便對荷蘭如此開放的國家亦同。經過三年的實際管理,每天有150萬國外遊客的Maastricht市長Gerd Leers終於改變了想法。他曾是荷蘭議會裡反毒的中堅,現在卻決定在Maastricht市規劃一條「大麻道」(cannabis boulevards)來減緩尋毒遊客的問題。
荷蘭買賣食用大麻雖然合法,但種植卻是違法的。這讓許多荷蘭警方疲於奔命掃蕩為數眾多的「家庭養殖廠」。於是,最好的方法,合法大麻生產,同時嚴格控管進入咖啡店的大麻,以抑制黑市交易、幫派圈圍,也讓海洛因、古柯鹼等毒品不容易氾濫。讓遊客統一在一條大道上享受神奇草藥的滋味,我想這與荷蘭的widow girl street有異曲同工之妙。
不僅荷蘭如此,整個歐盟都開始認識到,壓制毒品沒有成效,而Gerd Leers的新藥物政策正好替歐盟在管制藥物上鋪設了新途。(see Drug Tourists Go Dutch via Alternet.org)
台灣?當然,我們繼續在反毒文宣上放骷顱頭,恐嚇性資料多,資訊性極少,好像青少年都是被嚇大的一樣。政府一方面繼續反毒、反煙,一方面繼續讓其他更多的有「毒」食品放肆廣告:酒、咖啡、巧克力、麥當勞、減肥產品;也讓更多的危害環境生物品放肆廣告:燕窩、魚翅。要談危害健康,香港獨立媒體的聰頭說的好;「員工長工時、低薪、欠保障,那不是一樣損害健康嗎?再進一步,國外不少團體已指出,既然我們要警告甚至恐嚇吸煙者,為何我們不在漢堡飽店貼上骷髏頭標誌﹖為什麼不禁止大型快餐店的「天真」、「快樂」的廣告﹖或至少該多宣傳垃圾食物的禍害。」
大麻道,不但適合尋毒客(drug tourist),更適合自由客(free tourist)。(05/31/2005 – 19:29 )
發表迴響